admin 发表于 2021-2-2 15:31:44

沂水润德康食品厂被罚款

    近日,临沂市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山东润德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行政处罚通报。
    山东润德康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0〕70315号),没收违法所得410元并罚款198000元;罚没款合计198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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